探访顺溪古建筑群 浙南清中晚期民居博物馆(图)——华夏文明——中国经济网
   
 中国经济网首页 > 华夏文明  > 正文  
探访顺溪古建筑群 浙南清中晚期民居博物馆(图)  
 
打印本稿】 【进入论坛】 【Email推荐】 【关闭窗口】 2007年01月04日 16:56

 

四房全貌

 

    2006年全国首个文化遗产日前夕,国务院公布了第六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平阳县顺溪陈氏民居榜上有名。上月2日,顺溪古建筑群的保护规划论证会议于平阳召开。省文物局、省建设厅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、浙江大学,温州市文物局、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有关单位的领导、专家参加会议。与会专家实地踏勘了顺溪古建筑,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关于保护规划的介绍,并对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讨论。处在深山之中、内涵丰富的顺溪古建筑群因其独特魅力成为关注焦点。

 

    民间谚语广为传诵

    “青街竹,顺溪屋”。这句流行于平阳民间的古老谚语,准确地表达了平阳西部山区著名小镇的乡土风情,反映了平阳人对本地乡土建筑的自豪感。一直以来,传统古民居是平阳文化遗产的一大特色,它们以规模宏大、工艺精湛、风格独特闻名于世。顺溪古建筑群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。

    顺溪古建筑群位于平阳县顺溪镇,地处平阳县西部山区,属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南雁荡山腹地。周围群山耸立,层峦叠嶂,林木葱茏,清溪环绕。现保存基本完整的大型民居建筑共有10座,总建筑面积达25200平方米,多建于清乾隆至嘉庆年间,粉墙黛瓦,沿溪而筑,布局恢宏,体量巨大,构建精巧,给人以古朴、深邃、庄重的感觉,是浙南温州古代民居建筑体系的重要类型之一,素有“浙南清中晚期民居博物馆”的美誉。

来源:中国经济网综合
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:
1、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:新闻、公告、评论、预测、图表、论文等),仅供网友参考。
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中国经济网” 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,未经本网授权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中国经济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 凡本网注明 “来源:XXX(非中国经济网)” 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3、 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
  ※ 联系方式:中国经济网业务拓展部 电话:010—83512266-8315、8089